郑州大学于2000年7月由原郑州大学、郑州工业大学、河南医科大学三校合并而成,是国家 “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4年2月成为教育部和河南省共建高校。
今天的郑州大学正把研究生教育作为强校之路,朝着国内一流大学的目标迈进。
一、2009年我校204个专业(含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意向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3000名(含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实际招生指标,有待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后确定,届时将根据各专业基本培养条件及生源情况做相应调整。
二、目录中专业名称前加"☆"的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加“★”的为博士授权专业,加"▲"的为省级重点学科。
三、报名条件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
6、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五)身体健康。
(六)对考生的其他要求
1、同等学力考生还应达到以下学业要求:①一般不能跨专业门类报考;②须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并出具成绩单或其他相应证明;③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CN刊物正式发表)1 篇(含1篇)以上;④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并在核心期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1篇或主持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前3名)或获省级科研成果奖(前5名)。
2、我校临床医学类硕士研究生招生不接受非医学专业及护理专业毕业的考生报考。我校招收全日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临床技能训练与研究”,报考条件为全日制五年制本科毕业、学士学位,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
3、报考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须参加全国联考。法律硕士只接受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报考。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13个专业为: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4、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须参加全国联考。考生报考条件为: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高职高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考试科目
(一)报考我校非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外语统考科目限报英语。
(二)200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中的教育学、历史学、医学、农学、工学等学科门类的初试统考科目中,除体育学、考古学与博物馆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等专业使用学校自命题综合科目外,其他均使用全国统一命题。
五、学制和招生类别
(一)学制:实行以三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
(二)招生类别:全脱产与在职攻读两类,在职攻读不享受三助奖学金。
六、相关政策说明
(一)2009年,我校推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研为导向的研究生培养模式和以创新为目标的研究生培养动态奖助体系,实施新的奖学金制度。奖学金分为学业奖学金和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奖学金。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奖学金在录取时确定,以后每学年评定一次。研究生在学期间还可申请5000元/年、4000元/年的助教奖学金和助管奖学金。
学校设立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其中学校专项部分每年不低于100万元,用于“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此外,学校还设立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具备科研潜质和创新思维的全脱产科学学位研究生,根据科学研究需要可向学校申请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
另外,我校还结合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学校“211三期建设创新人才培养项目”,资助硕士研究生到国外一流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或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类:A类免交全额学费,占40%;B类免交半额学费,占30%;C类自筹学费,占30%。
全脱产硕士研究生助研奖学金分为三等,获奖面达70%。一等奖学金5000元/年,占10%;二等奖学金3000元/年,占50%;三等奖学金1000元/年,占10%。
(二)我校积极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优先接受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毕业的推免生,推免生经初审、复试合格者,可享受我校硕士生的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奖学金。
(三)我校每年选拔优秀在校硕士生进行“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
(四)“211工程”院校及具有硕士学位授权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可享受我校相应优惠政策。
(五)学校和院系可为研究生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和“三助”岗位约占在校生的60%,国家助学贷款比例约占在校研究生人数的20%。
七、其它说明
(一)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报考前,请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要求,如在资格审查时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我校除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外,成绩单、复试通知书等材料均由考生从郑州大学研究生部网站自行下载。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详细填写本人的通讯方式、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以保证研究生部与考生的联系。
(四)我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加大复试力度,择优录取原则。严禁一切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证有违纪违规现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2009年研究生学费标准以河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审批为准。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我校初定接收的河南省内高校的推免生须选报郑州大学报考点。
郑州大学报考点设在郑州大学新校区(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100号)。
九、考试时间:以教育部确定时间为准。
十、信息查询及咨询
(一)郑州大学研究生部网址为:gs.zzu.edu.cn 欢迎上网查询考研信息。
(二)考生可直接拨打所报考院系联系电话进行咨询。研究生招生办每周五下午(工作时间)开通招生工作集中答疑电话(0371-67781710), 另开通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在线咨询,敬请考生按照上述联系方式及时间要求进行相关咨询或查询。
(三)郑州大学单位代码:10459
注:专业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为我校各专业意向招生计划。意向招生计划是依据招生专业培养条件拟定,实际招生计划将按照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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