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国语大学(以下简称“北外”)是首批进入教育部“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之一。其前身是创建于1941年的延安抗大三分校,距今已有67年的办学历史,是我国办学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开设语种最多的外国语大学。经过几十年的创业与奋斗、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北外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多语种、多学科、多层次、以培养高质量、创新型一流外语人才及以外语为优势的复合型优秀拔尖人才为目标的国际知名外国语大学。
北外早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就开始招收研究生,至1965年共招收培养研究生65名。从1978年恢复研究生招生到2008年6月,北外已授予博士学位226人,硕士学位2914人。目前在校研究生人数1497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53人,硕士研究生1244人)。北外培
北外目前共教授43种外国语言,教学和科研涵盖了世界上所有主要语种群的文学、语言、文化、历史、经济、政治等,研究领域极为宽广。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现具有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涵盖43国语言),有9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欧洲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1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欧洲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中国古代文学、国际法学、外交学),6个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授权点(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翻译、汉语国际教育)。学校拥有1个博士后流动站,4个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学科)(英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日语语言文学),4个北京市重点学科(俄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1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
北外一贯坚持“以一流的师资,办一流的大学”的办学理念,汇集了一大批学贯中西、蜚声海内外的知名学者和学科带头人,拥有一批在外国语言学、外国文学、中外思想与文化、海外汉学、国际问题等研究领域取得卓越成就、享有较高学术声望的教授、学者,师资力量相当雄厚。学校现有专任教师500余人,其中教授、研究员119人(含博士生导师70人),副教授、副研究员235人,讲师268人;聘请外国籍专家和教师70余位。北外现设法语、德语、日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等5个系;英语学院、俄语学院、高级翻译学院、欧洲语言文化学院、亚非学院、中国语言文学学院、国际关系学院、法学院、国际商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院、专业英语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网络学院、外国文学所、外国语言所、日本学研究中心、中国外语教育研究中心等17个院、所、中心。另有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等教辅单位。教育技术中心有50多个语言实验室和视听教室,配备各种录像、摄像、演播、卫星接收等现代化电教设备。我校图书馆藏书70余万册,外文报刊400多种,中文报刊800多种,为培养高级专门人才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科研条件。
北外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到目前为止,已与46个国家和地区的166所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每年都选派研究生赴国外知名大学学习、研究,并与国外多所著名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基本的科学研究方法,具有在高校、科研单位、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国际和跨国组织从事教学、科研、外事、管理以及其它与本学科相关的工作的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两年至三年,全脱产学习。
三、报考条件
(一)熟悉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德、智、体全面发展,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研究生入学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已获国家承认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获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
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自考本科、函授本科毕业生在报名前必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仅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四)参加2009年推荐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9月下旬向北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所在大学教务处出具的推荐信、成绩单、个人简历、获奖情况等材料,10月10—13日参加由北外组织的推免生考试(笔试、口试/面试)。
四、报名日期和考试日期
1、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
3、考试日期:2009年1月 日— 日(全国统一时间)。
五、复试与录取
1、资格审查:在复试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复试、录取:我校以教育部确定的分数线为基础,主要参考考生两门专业课成绩确定复试资格,并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生的初试专业成绩及复试成绩(面试、专业笔试、二外听力)进行录取,录取名单须经学校审批,市招办审核,教育部批准。
六、根据国家毕业研究生就业方针、政策和原则实行就业。
七、2009年专业考试科目由各研究方向命题改为以专业命题(查看招生专业目录),研究方向知识在复试时测试。
各招生专业方向接收推免生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30%。
注:受教育部委托由中日双方共同在北京外国语大学开设日本学研究中心,招收硕士研究生35名。学制2.5年(其中第四学期择优选拔赴日学习)。
招生单位代码:10030 招生单位名称:北京外国语大学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十九号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办
邮政编码 100089 电话:88816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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