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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2010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25号】文件精神,优化生源结构,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2010年辽宁大学拟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学术硕士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

  辽宁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除外)均可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各专业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招生人数的30%。

  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均可向我校相关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勤奋好学,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3.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外语水平良好,有较好的口语表达能力。

  6. 申请者所在院校应为“211工程”院校。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非“211工程”院校申请者,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上报研究生学院审核。

  7. 申请专业学位硕士还应具备一定的实务经验和操作能力。各专业具体要求如下:(1)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被推荐者本科应为非法学专业;(2)法律硕士(法学)专业:被推荐者本科应为法学专业;(3)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外语水平高,普通话标准,有志于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4)艺术硕士(广播电视领域电视编导方向):一般应具有电视编导相关作品。

  二、提交材料

  1.《辽宁大学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

  2.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有效证明信原件(最迟复试时提供)。

  3.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

  4.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所有以上材料均需使用A4纸,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一律留我校归档,不予退还。

  三、申请程序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辽宁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者,请于2009年9月底前将全部材料直接寄(或送)到申请专业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各培养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并通知符合条件者复试时间、内容及要求。复试应于2009年10月10日前完成。

  3.各培养单位将复试通过名单及申请人材料于2009年10月12日前上报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学院将于10月15日对复试通过的申请人进行外语测试。测试通过后方能取得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录取资格。

  4.取得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现场确认、交费、照相等相关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申请人不具备录取资格,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录取

  1.我校将于2010年4月对取得推荐免试研究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进行复试,包括业务课面试或笔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复试通过者,学校将于2010年6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2.推荐免试攻读学术学位研究生原则上录取类别为定向或非定向两类。推荐免试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自费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

        附件:辽宁大学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辽宁大学研究生学院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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