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专业学位简介
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相对于学术性学位(academic degree)而言的学位类型,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专业学位与学术性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在培养目标上有明显差异。学术性学位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主要培养大学教师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而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授予学位的标准要反映该专业领域的特点和对高层次人才在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学术能力上的要求。专业学位教育的突出特点是学术性与职业性紧密结合,获得专业学位的人,主要不是从事学术研究,而是从事具有明显的职业背景的工作。招收、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为了能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推动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的模式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模式转变。
(二)本专业目录中各学院(研究所、中心)、专业所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2011年的预计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2011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准。本单位将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规模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力。除工商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外,各专业均有一定的推免生占用招生指标。
(三)报名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如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除外)、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仅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可招收单独考试,其它专业学位类别不招收单独考试。单独考试报考条件见前面学术型招生说明。
(四)研招办不提供考研资料及参考书籍,请大家按本目录中的参考范围自行准备,也可向招生学院(研究所、中心)咨询。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先在网报时间内登录到指定的全国统一网报网站(http://yz.chsi.com.cn/)提交本人的报名信息、选择方便的报考点,再在现场报名时间内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网报号、报考费到网报时所选择的报考点缴费、电子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网 报 时 间:约为2010年10月1日-31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现场报名时间:约为2010年11月10日-11月14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初 试 时 间:2011年春节前2周左右,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六)为了深化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已于2010年起正式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可在我校研招网(http://yanzhao.swu.edu.cn)上查询。实施后所有研究生进入新的研究生资助体系,具体标准及学费要求以学校公布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为准。
(七)以上内容若有变化,以上级文件及学校文件为准,本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南大学研招办。
(八)咨询电话:023-68252456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anzhao.sw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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