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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考情汇总 > 北京大学中文系关于接收2011年度推免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若干事项的通知

北京大学中文系关于接收2011年度推免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若干事项的通知

  各教研室/研究所主任(所长):

  根据研究生院通知以及系办公会的决定,现将我系接收2011年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和本科起点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有时均简称为“推免生”)的若干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教研室按照执行,并请转告相关老师和学生周知。

  1、推免生录取名额和各专业名额

  2011年中文系硕士生录取总名额基本不变,同时将恢复招收直博生,因此今年中文系计划录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38人(约占硕士生总招生计划数64人的60%)和直博生5-8人。

  中文系按二级学科确定的录取推免硕士生的名额是:文艺学3-4人,中国古代文学5-6人,中国现当代文学(含民间文学)9-10人,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2-3人,汉语言文字学9-10人,中国古典文献学4-5人,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2-3人。直博生名额由全系统一调控。

  鉴于中文系的推免硕士生录取总数和面向社会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总数已对外宣布,故推免硕士生的录取总人数不宜突破。建议各专业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暂按下限掌握,按上限录取的须全系统一调配。

  2、推免生的报名资格和初审条件

  校内外推免生提交初审材料的基本条件为该考生已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校外报考直博生者可除外)。同时,本系学生原则上专业总成绩(不含非专业选修课)排名须在同专业学生总数前50%以内,英语四级优秀或六级通过;低于该条件的本系学生,必须有本系相关专业3名副教授以上老师书面推荐意见才能进入初审。对我校“元培计划”推免生的初审资格可适当放宽。各专业应特别注意接收来自全国“211”以上重点高校的推免生,但条件是必须为专业前10%以内,英语四级优秀或六级通过。对于学校规定带有专项接收指标的我系同学(如学工部、校团委、艺术团、体育教研室推荐的考生),如已获得推免硕士生资格即可以通过初审;但如未通过中文系的笔试和面试,则该专项接收指标作废。

  推免生的初审由系协调各教研室进行,请各教研室向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取阅考生申请资料。如果有外校考生直接联系教研室或有关老师希望报考推免生,请通知按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的规定在网上完成报名手续,并在规定时间报送电子报名资料和稍后(不晚于10月底)补寄纸质资料。各专业须不晚于9月20日(星期一)前按上述录取名额约1:2的比例确定通过初审的考生名单。

  3、推免生的入学考试和面试安排

  通过初审的推免生定于9月24日(星期五)参加由中文系统一组织的笔试,考试地点另行通知。上午8:00-11:00为综合考试,考试内容为中文系全部本科主干基础课的基本知识和考生的写作水平(包括必答的选择题和填空题90分、古文标点和翻译10分,选做的作文题50分);下午13:00-16:00为专业考试,考试内容按中国文学、语言学、古典文献学、中文信息处理四个本科大专业分别命题(包括名词解释、简答、分析、论述等题型,共计150分)。笔试通过的成绩均必须最低为及格(即2张卷子各不低于90分,且总分300分折合成100分后不低于60分);但外校考生可在两张卷子笔试成绩折合成100分的基础上加5分计算。

  推免生笔试通过率可按计划录取名额的1:1.5掌握。确定笔试通过者时应同时参考学生的专业总成绩绩点和推免生笔试的成绩,并在上述两项综合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差额面试的考生名单,额满为止。带有专项接收指标考生的推免生笔试成绩亦须合格。

  通过笔试的推免生定于9月25日(星期六)下午13:30起参加面试。面试由各专业(教研室)组织(考试地点由各教研室确定)。面试成绩的权重由各专业自行掌握(建议面试成绩的比重应不低于总成绩的40%),面试的成绩也必须最低为及格(即折合成100分后不低于60分)。确定面试通过者时也需同时参考学生的专业总成绩绩点和推免的面试成绩,并在上述两项综合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4、推免生考试、阅卷和录取要求

  请各教研室各派1名老师于9月24日下午13时起参加系组织的综合考试阅卷(含写作题阅卷);各专业(教研室)于9月24日下午16时开始自行组织专业考试阅卷。各专业(教研室)必须于24日晚上完成笔试阅卷并确定参加差额面试的考生名单,并由系里通过网页和布告对外发布。

  推免生面试由各专业(教研室)组成不少于5人的面试小组(另设秘书1人)进行。为避免今后考生提出异议,面试顺序、面试方法和评分标准等规则都应事先向考生明确说明。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应少于20分钟,面试内容不允许采用随意发问方式,必须事先给出一定数量的题目由考生现场抽签作答(但可就有关考题进行追问)。考生作答后由面试小组成员单独给分(并按满分100分折合成面试成绩)。最后面试小组还要计算考生的总成绩(即专业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提出本专业推免生的录取意见。面试情况、面试成绩、总成绩和录取意见均应有完整的记录和考试小组成员的签字,以备查验。

  各专业应及早通知不拟录取的考生联系其他可接收推免生的高校。我系推免生的最终录取名单将经学校批准后于10月中旬对外发布和公示。

  特此通知

  中文系,2010年9月12日

  附: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申请和接收2011年度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说明

  附录文件可在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询和下载(http://grs.pku.edu.cn/zs/zs_s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