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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2013年推免研究生办法

       为促进本科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2〕1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受推免申请的专业:

  在我校当年招生目录上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校内外推免生,各专业只接收相同或相近专业优秀应届毕业本科生申请。

  二、 申请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和受处分记录。

  5、外校申请人:

  所在高校必须具有教育部当年批准的推荐免试资格,申请人须为获得该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所在学校是“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或外语类院校;学习成绩优秀,第1-6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合格,专业必修课成绩都在70分以上。申请人的专业年级排名须符合以下三项其中之一:

  (1)“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培养院系(专业)的被推荐人专业成绩排名在本年级前15%;

  (2)“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无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培养院系(专业)的被推荐人专业成绩排名在本年级前5%;

  (3)外语类院校学生专业成绩排名须在本年级前10%。

  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专业竞赛中获奖者,专业排名限制可适当放宽。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三、实施办法:

  (一)接收外校推免生程序:

  1、被推荐人在我校研究生招办网站查阅研究生招生目录(各专业原则上只接收相近或相关专业的考生),确定拟申请院系和专业方向,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提交以下材料:

  (1)所在学校教务处、院系签字盖章的《北京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外语专业学生在所学专业栏注名第二外语语种,非外语专业学生注明外语语种);

  (2)已获所在高校“向校外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的公函”(教务处加盖公章的原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4)国家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非外语专业的CET6级证书,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达到450分以上者,提交成绩单和复印件;外语专业的专业四级证书),或TOEFL成绩、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复印件;

  (7)申请人须填写《申请推荐免试考生信息登记表》电子表格(Excel文件),发送邮件至bwyzb@bfsu.edu.cn,否则报名材料无效。

  2、我校研究生招办对被推荐人材料进行初审(包括身份证件、考生所在学校、是否获得外推资格、专业排名、成绩单等)后,9月29日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初审合格来校参加推免考试的被推荐考生名单,不再另行单独通知;

  3、推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包括:业务笔试占总成绩50%;面试占总成绩50%(高翻学院业务笔试占总成绩30%;面试占总成绩70%)。

  说明:笔试、面试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专业笔试由我校研招办统一组织。申请英语学院、高级翻译学院、外语教育研究中心、外国文学所(英美文学方向)免试生者须参加《基础英语》考试;

  ▲ 各院系自行组织面试。

  ▲ 非外语专业(本科期间无第二外语者)的被推荐人申请外语专业的推荐免试资格须加试第二外语。

  4、根据复试成绩排名,确定拟接收校外推免生名单,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放接收函。

  5、被录取为北外推免生的学生,未征得我校同意,擅自放弃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我校将向其所在学校教务处发出公函,建议将一份《不诚信记录》归入本人档案。

  (二)拟录取推免生网上公示。

  (三)入学前若发现推荐免试生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取消入学资格:

  1、被推荐人未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

  2、被推荐人的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

  3、被推荐人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必修课、限选课不及格;

  4、被推荐人自获得拟录取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纪律处分或法律处罚;

  5、被推荐人毕业时未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6、被推荐人患有严重生理或心理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

  7、被推荐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尤其是故意隐瞒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获得拟录取资或者取得学籍者,或公示期间被举报,经查实者;

  8、无理要求变更录取专业或提出其他无理要求。

  (四)推荐免试生申请安排:

  1、报送材料时间:2012年9月11日——9月23日(请以邮政EMS特快专递寄发,不接收社会上各物流公司快递;京外考生最晚21日寄出、京内考生最晚22日寄出,以确保23日寄到我办);

  2、报送地点: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办(北外东院行政楼303A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2号北京外国语大学

  收件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不需填写具体收件人姓名、“负责人”等字样)

  邮编:100089  咨询电话:010-88816246 传真:010-88816244

  3、资格审查及纳报名考试费:

  (1)时间:2012年10月7日上午9:00—11:30

  (2)地点:北外东院逸夫楼大厅

  (3)内容: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国家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原件;

  (4)现场缴纳报名考试费一百元;

  (5)通过资格查领取准考证。

  4、推免考试流程:

  (1)专业笔试:10月7日下午2:30-5:30 地点:北外东院逸夫楼。

  (2)专业面试:10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将于9月29日前网上公布)。

  5、9月29日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初审合格准考考生名单。

  6、10月12日左右确定“推荐免试”拟录取名单,并网上公布。已拟录取为“推免生”的考生必须在2012年10月31日前在网上报名。

  四、本办法解释权归校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9月7日

  附件:

  1、《北京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word文件)

  2、《申请推荐免试考生信息登记表》(excel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