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者须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①能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者,本科前三学年总评成绩一般应在本专业年级前5%;
②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③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④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者须提交的书面材料
1.清华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打印);
2.本人自述;
3.两位与所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的“专家推荐信”(下载空表请专家填写),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4.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5.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须由申请者现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同意推荐免试的证明信,并加盖公章;推荐免试资格类型为‘专业学位’者只能申请免试攻读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6.如果有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请提交复印件或证明信;
7.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上述各项材料应在2013年9月17日以前提交,申请攻读我校硕士学位者其现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证明信最迟可在复试时提交。
三、申请办法
1.申请者须于2013年9月17日前上网填写申请信息并打印相关表格,网址为:yz.tsinghua.edu.cn,网上申请系统暂定2013年9月2日开始开放,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址及时公布。请在2013年9月17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所申请的我校相应院(系、所)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2.2013年9月23日前,我校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择优选拔并通知部分申请者来我校进行复试。入围复试者应在参加复试前通过我校网上系统交纳复试费(100元/人,网址同上)。
3.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发放初步录取通知(接收函)。取得推荐免试直读硕士学位资格者到现所在学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加盖公章)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报名时间、方式由现所在地省级招办通知)。取得我校推荐免试直读博士学位资格者,在我校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清华大学博士生招生网站,准确填写本人信息,打印并按要求递交正式报名表。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4.2014年6月底,我校对同意接收并已履行正式报名手续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内容在初步录取通知上有详细说明),通过者发录取通知书,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5.若申请人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6.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北京市 清华大学(申请者申请的院系名称)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邮编:100084
清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782192
传真:010-62770325; 电子邮件信箱:yjszb@mail.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电话查号台:010-62793001
四、其它
1.按照国家规定,从2014年起全部研究生实行收费。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并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2.我校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将在8月底或9月初公布,有意申请者可先参考我校2013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新闻传播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公共卫生硕士不接收推荐免试生。部分院系通过暑期夏令营选拔推荐免试生,具体可查阅相关院系通知。
清华大学研究生院
201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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