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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考情汇总 > 华东师范大学2015招收推免研究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2015招收推免研究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规定和我校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接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已经获得就读本科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有突出的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

  (四)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品德良好,学风端正,遵纪守法。

  二、我校接收推荐免试考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除了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硕士以外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每个专业接收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70%。我校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链接:http://zsxx.yjsy.ecnu.edu.cn/system/sstmzyjj_list.asp

  三、报名办法

  (一)预报名

  推免生正式报名时间为9月28日,而且教育部正式报名系统中仅限于考生填写基本的信息。为了便于我校招生院系对报考考生有进一步的充分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开通推免生预报名系统,请有志于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预先报名并提交详细材料,以便我校各招生专业导师对考生有进一步了解。

  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zsxx.yjsy.ecnu.edu.cn。考生需要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照片和详细材料(如成绩单、荣誉证书等)。我校各院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定最后复试名单时,预报名信息将作为重要参考。

  (二)正式报名

  9月28日,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为: http://yz.chsi.com.cn/tm)报名,报名时需要上传报名照片和网上缴纳报名费,请预先准备标准报名照片电子版。

  每个考生可以同时填报三个志愿(可以是三个高校,也可以是一个高校的三个专业)。也可以同时接受三个志愿的面试,但是最后只能接受一个志愿的录取。考生在接到每个志愿发出的复试通知或录取通知后,需要上网确认是否接受复试或录取。

  我校投放到各高校的补偿计划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四、复试与录取

  我校复试工作时间由各招生院系根据本单位情况确定,复试时间一般为9月30日至10月10日。具体时间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随后公布的各院系推免生复试与录取办法(http://www.yjszs.ecnu.edu.cn)。

  复试结束后,我校根据复试结果和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拟录取考生发出录取通知,考生需要在系统中给予确认是否接受我校录取,只有接受我校录取后才能纳入我校录取名单中。

  我校最后录取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

  五、学习年限、学费与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学习年限与学费标准参见以下链接:

  http://www.yjsy.ecnu.edu.cn/newsdetail.asp?id=3352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除了跟公开招考的研究生(硕士和博士)一样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有资格申请校内各种社会奖助学金外,还享受优秀生源奖励政策:凡是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考生(含直博生,但是不含免费师范生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均享受每人8000元的优秀生源奖励,入学取得学籍后一次性发给。

  六、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是教育部对直属师范大学实施的专项计划。每年教育部下达一定数额的计划给我校用于招收其他高校优秀的推免生,需求由我校提出,由推荐高校根据本校推免程序推选符合我校需求的推免生。

  我校“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招生专业、对推免生专业背景要求均已经发到各推荐高校,获得此专项计划的学生跟普通推免生一样履行报名、复试和录取等程序。我校2015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具体计划投放高校请参见:http://zsxx.yjsy.ecnu.edu.cn/main/xwtmzxxq_list2015.asp

  七、免费师范生申请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今年免费师范生申请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报名录取工作也纳入“推免服务系统”,请免费师范生与9月28日登陆中国研招网注册报名。

  报名后,我校先进行预录取,然后由拟录取考生再办理报考登记表的寄送工作。对跨专业申请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院系确定。

  八、其他说明

  (一)我校理工科专业可以接受直博生,有志攻博的推免生在报名时可以选报硕士或博士。如果报名时先选择了报考硕士,但经过复试被录取为博士的;或者报考时选报博士但是经过复试后被录取为硕士的,请在院系招生工作人员协助下重新选报类别并办理复试和录取程序。

  (二)报名时,系统会根据各推荐学校上报的身份证号信息判断注册考生是否有推免资格或者根据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判段是否是免费师范毕业生,对没有获得推免资格或者非免费师范毕业生,系统不允许报名。

  (三)报名、复试录取均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考生不再需要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

  (四)教育部下达推免生计划时,不再区分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明确推荐高校不得对本校推免名额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不得自行设置留校限额或名额。推免生可以自由选报我校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研究生。

  九、联系途径及违规举报方式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和咨询

  1、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学校行政办公楼318室320室,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邮编:200241,

  电 话:021-54344721,

  电子邮箱:yjszs@admin.ecnu.edu.cn

  网 址: http://www.yjszs.ecnu.edu.cn

  2、招生院系

  各院系招生联系方式参见链接:

  http://www.yjsy.ecnu.edu.cn/newsdetail.asp?id=2491

  (二)违规举报方式

  受理部门:华东师范大学监察处

  电 话:021-54344651

  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