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北京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办法(校本部)》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推免生拟录取名额
1、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学术型研究生]共计招生9人,拟接收推荐免试生5人。
2、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型研究生]共计招生30人,拟接收推荐免试生15人。
二、接收申请学生专业要求
1、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术型研究生]:国内重点院校汉语言文字学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及汉语国际教育专业;
2、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型研究生]:国内重点院校汉语言文字学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及外语专业。
三、推免生的报名资格和初审条件
1、校内外推免生提交初审材料的基本条件是该生为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通知中所列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本校内学生原则上专业总成绩(不含非专业选修课)排名须在同专业学生总数前50%以内,英语四级优秀或六级通过;接收北京大学“元培计划”学生按北京大学接收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通知办理。
3、初审时依次考虑如下方面:申请者所在高校、院系及专业排名,基础骨干课(现代汉语、古代汉语等)成绩,外语成绩(IELTS、TOEFL、GRE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可作为参考)、所获奖励、是否有作为国际汉语教师志愿者经历等。
四、复试规则:
1、实行差额复试:一般为120%-150%。
2、复试方式: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60分及格,其一不及格者则不予录取。复试总分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考核内容:
(1)汉语言文字现象分析,考察基础理论和实际运用能力;(笔试侧重内容)
(2)文学文化基础知识;
(3)普通话水平、教师潜质考察等;
五、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周四),地点为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复试分笔试和面试,分两段进行,面试每人不少于20分钟。
具体安排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http://hanyu.pku.edu.cn/ChIndex.aspx
六、复试考生携带材料
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及相关获奖材料的原件,届时向教务工作人员出示。
七、申请材料、办法及截止时间
1、申请材料
按照申请北京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要求提供:申请信息表(1份)、个人申请表(2份)、个人陈述(1份)、专家推荐信(3封)、本科成绩单(1份)、获奖证书复印件、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学术成果发表等。
具体要求请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北京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办法(校本部)》的通知内容(http://grs.pku.edu.cn/zsxx/sszs/tjms/)。
请注意:
1.申请材料统一为A4纸纸质材料,全部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2.申请材料中的“本科成绩单”如暂无法提供盖有学校教务部公章的正式成绩单,可先提交一份盖有学院公章的成绩单,并尽快补发正式成绩单。
3.所有申请材料请按上述顺序排列后用燕尾夹夹好,放入大信封中再寄送。信封封面请注明:报考专业、姓名、本科学校、专业、手机号。
2、申请截止时间
所有申请材料请于2015年9月18日上午11:00前寄(或送)达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3、申请材料寄送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212室,研究生教务(收)。快递单上请注明:推免材料。邮编:100871。电话:010-62753291。邮寄请使用EMS或顺丰,以保证寄达学院。面交材料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地址同上(北大南门内路东第二栋楼)。
八、复试及拟录取名单通知时间
复试名单预计于9月21日公布,最终拟录取名单预计于10月11日前对外公示。
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2015年9月11日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