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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考情汇总 > 江苏师范大学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江苏师范大学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

  2016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0名左右,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600名左右,专业学位研究生400名左右,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规模指标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以下专业考试的人员,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相关要求: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之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6.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三项报考条件中的第1-3条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7.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音乐学院音乐专业学位(代码135101)、美术学院考试科目为867素描和870图形设计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3218江苏师范大学)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所报考的专业和初试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现役军人报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我省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至11月12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1.初试

  (1)打印《准考证》。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时间。初试安排在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

  (3)初试科目。我校初试科目分为全国统考科目和自命题科目。全国统考科目有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等。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其余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

  2.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复试拟安排在2016年4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yjsc.jsnu.edu.cn)公布。

  (4)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综合面试等,以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5)复试一般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根据各招生学科、方向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6)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7)公共管理硕士(代码125200)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录取

  1.我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七、学习年限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三年;公共管理硕士(MPA)、艺术硕士和法律硕士中法律(非法学)学制为三年,其余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二年。

  八、学费、奖助学金及奖励措施

  1.学费。公共管理硕士(MPA)、艺术硕士学费12000元/年,法律硕士10000元/年,其他学术和专业学位学费均为8000元/年。

  2.奖助学金。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此外,我们还提供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朱敬文奖助学金等奖助基金,以帮助研究生更好地进行学习和科研:

  (1)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100%全覆盖。其中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2000元(获奖比例为10%),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9000元(获奖比例为70%),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获奖比例为20%)。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985“高校和”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单列,不占一等奖规定的比例)。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有关规定评定,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人。

  (4)朱敬文奖助学金按有关文件评定,获得特别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人,获得一般奖学金标准为2000元/人,获得助学金标准为2000元/人。

  3.科研资助经费。研究生创新工程项目,其中省级创新工程理工科类资助经费20000元/项,文科类资助经费10000元/项;校级创新工程重点项目理工类资助经费10000元/项,文科类资助经费6000元/项。

  4.设立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提供相应助学金,平均报酬每人每年约5000元。

  九、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jsnu.edu.cn)和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jsnu.edu.cn)上发布。

  2.“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书。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403083,传真:0516-83403083;办公地点:泉山校区3号楼303室;通讯地址: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21116。

  4.各学部(学院)招生咨询电话及网址见附件。

  5.我校提供部分专业历年自命题真题,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16-83403083,地址: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泉山校区3号楼3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