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
工作 |
9月14日前 |
学生网上申请 |
9月14日-19日 |
通知复审推免生 |
9月21日 |
上午8:30-11:30学硕推免生复审笔试(105/三教、107/三教)。下午或当晚确定面试名单并通知申请者。 |
9月22日 |
上午8:00开始进行学硕推免生面试。 |
9月21日 |
下午1:30-4:30进行专硕推免生笔试(406/二教)。 |
9月22日 |
中午确定面试名单并通知申请者,下午1:30-4:30进行专硕推免生面试。 |
9月23日 |
9月23日上午8:00继续进行专硕推免生面试。 |
根据研究生院、教务部通知以及系办公会的决定,现将我系接收2016年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和本科起点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为“推免生”)的若干事项通知如下:
1. 中文系推荐和接收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按研究生院要求,中文系成立推荐和接收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文系的推荐及接收工作。小组成员如下:张辉(组长)、宋亚云(副组长)、金永兵、金锐、王丽萍、闵锋。
2. 推免生录取名额和各专业名额
今年中文系计划录取推荐免试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5人、直博生10人以及专业型硕士+
研究生(创意写作方向)15人。
中文系按专业确定的学术型推免硕士生的录取名额是:
文艺学3人,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2人,
汉语言文字学6人,
古典文献3人,
古代文学4人,
现当代文学4人,
民间文学1人,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2人。
直博生名额由全系统一调配,原则上一个教研室不超过1人,规模较大的教研室适当放宽限制至2人。
3. 推免生的报名资格和初审条件
校内外推免生提交初审材料的基本条件为该考生已取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本系学生推免生资格:原则上专业总成绩的排名须在同专业学生总数前50%以内(在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必修课和限选课无缓考者排名在前),英语四级优秀或六级通过。低于上述条件的本系学生,须有本系相关专业3名副教授以上职称老师的书面推荐意见并经本教研室2/3老师同意才能进入初审。外校考生应为来自“211”重点高校的推免生,且成绩排名为年级或专业前10%以内,英语四级优秀或六级通过,一外为非英语或外语专业毕业者,不要求此项。外校专硕考生若在论文或文学作品发表、写作上有优异表现,可适当放宽生源学校和本人成绩排名的限制。某些中文学科在全国较为优秀的高校,如上海师范大学、北京语言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等与“211”高校同等看待。对于学校规定带有专项接收指标的我系同学(如学工部、校团委、艺术团、体育部推荐的考生),如已获得推免硕士生资格即可以通过初审。
凡有任何违法违纪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不能申请推免资格。已计划毕业后出国留学的学生,不能申请推免资格;在推免接收工作结束后,方可办理出国成绩单等;已被接收为推免生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出国留学、参加就业派遣等,否则违约责任自负。
请申请者按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的规定在网上完成报名手续,并在规定时间报送纸质资料,逾期不再受理。纸质材料包括学年论文,若无学年论文,以其他学术论文代替。中文系将在9月19日确定复审名单。
4. 推免生复审考核
通过初审的申请者还需通过中文系组织的复审考核。复审考核包括三个部分:学科笔试、科研论文、面试。
(一)学科笔试
通过初审的学术型推免生于9月21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参加由中文系组织的学科笔试,考试地点:105/三教、107/三教。学科笔试按中国文学、汉语、古典文献学、中文信息处理四个本科专业分别命题(包括名词解释、简答、分析、论述等题型,共计100分),推免生根据申请的专业参加其中一个学科笔试。笔试内容为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外校考生笔试成绩另加5分。笔试成绩及格(60分)方为通过。
确定面试通过者时也同时参考学生的绩点。
笔试后,学术型硕士推免生也可转为申请专业型硕士生,并参加专业型硕士推免生的笔试。
通过初审的专业型推免生于9月21日(星期三)下午1:30-4:30参加由中文系组织的笔试,考试地点:406/二教。笔试内容为文学基础(50分)和作文(50分)。外校考生笔试成绩另加5分。笔试成绩及格(60分)方为通过。
(二)科研论文考核
学术型硕士推免生还需提交学年论文全文,若所在学校无学年论文写作程序,则需提交其他学术论文。科研论文满分为50分。成绩及格(30分)方为通过。专业型硕士推免生复审考核不包括科研论文。
(三)面试
通过学科笔试的学术型推免生于9月22日(星期四)上午8:00开始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本专业相关问题。面试由各专业(教研室)组织。面试成绩及格(60分)方为通过。
通过学科笔试的专业型硕士推免生于9月22日(星期四)下午1:30起、9月23日(星期五)上午8:00起分批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文学及写作相关问题。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及格(60分)方为通过。
(四)录取
学术型硕士推免生的学科笔试、科研论文、面试三项单科成绩不及格不得录取。该三项成绩及格者,以教研室为单位按总分(学科笔试成绩+科研论文成绩+面试成绩)排序录取,额满为止。专业型硕士推免生的笔试和面试不及格者不得录取,该两项成绩及格者,按总分排序录取,额满为止。
我系推免生的最终录取名单将经学校批准后于10月对外发布和公示。
具体申请程序等事项请参阅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s.pku.edu.cn/zsxx/sszs/shuozsjzjml/的通知。
北京大学中文系,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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