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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20年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申请办法与流程

  1、北大网上申报

  2019年9月6日13:30-19日17:00,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admission.pku.edu.cn/)开通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报功能,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报名”模块在线填报志愿信息。

  2、申请材料(须在院系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寄达或送达)

  (1)北京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1份;

  (2)北京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

  (3)北京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封,即需要2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专家(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分别签名推荐,推荐信须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1套;

  (6)外语水平证明1份。

  上述第(1)(2)(3)项材料申请人填报志愿后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打印。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北京大学本校推免生申请攻读本院系研究生可提交上述(1)(2)(6)项各一份,外校及本校跨院系申请的推免生须向招生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上全部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及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申请人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在院系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直接寄(送)达所报考的学院(系、所、中心)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各院系具体联系方式见https://admission.pku.edu.cn/lxxx/lxyx/index.htm)。逾期不再接受申请。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3、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申请人须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并在推荐学校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名单中;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三、初审与复试

  1、各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初审后,通知初审通过的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复试。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复试选拔办法和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本单位学科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

  3、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格,综合面试(必须)、一级学科综合笔试(可选)任一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每位通过初审的申请人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四、待录取与公示

  1、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院系有权撤销待录取。

  2、2019年10月25日前,院系完成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申请人可登录院系或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

  五、复审与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审查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联系方式

  1、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邮政编码:100871

  2、各院系联系方式

  见 https://admission.pku.edu.cn/lxxx/lxyx/index.htm 网页。

  3、监督电话:(010)62756913

  七、其他事项

  1、申请免试攻读我校医学部研究生者,请按照医学部招生简章和选拔办法申请。

  2、若上级部门在2020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