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朱玲)去年以来,“很黄很暴力”这个词组迅速流行开来,甚至衍生出了“很×很××”这样一个“万金油句式”。副词“很”和名词连用大家已经见怪不怪了,但为什么可以说“很暴力”,不能说“很桌子”?很多人恐怕都答不上来。
事实上,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语言学界的关注。武汉大学对外汉语教学专业08年研究生面试现场就出现了一个类似的题目:“如何理解‘很文化’‘很淑女’?”
抽中该题的考生答到:“‘很’一般不用来修饰名词,但现在的口语中,‘很文化’、‘很淑女’的用法非常常见,实际上是一种简省用法,‘很文化’其实是‘很有文化’,‘很淑女’其实是‘很有淑女(原话如此——记者注)’,是汉语简化发展趋势的表现。但是,不是所有的名词都可以被‘很’修饰,比如我们就不能说‘很桌子’。”
对于“很”和“淑女”、“文化”、“暴力”等名词连用的现象,考官卢烈红解释说,在传统语法中,名词是不能被程度副词“很”修饰的,但近年来,类似用法已经悄然流行,语言学界对此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这样用不合规范;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语言规范是随着时代变化发展的,可以承认这种用法,但应该对其作出解释,即“为什么能这么用”。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很”才能和名词连用?卢烈红解释说,这样用时,要符合两个条件,即要么被修饰的名词本身带有描述性,比如“很淑女”中的“淑女”本身带有描述性,“很淑女”其实是“很像淑女”的简省说法;要么被修饰的名词本身所指的是有层次的事物,比如“文化”本身就有层次高低之分。
对于这种本来不规范但又逐渐被人们接受的语法现象,考官翟汛认为,语言规范就像“路”,“说的人多了,慢慢就形成一种约定俗成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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